宿州市红十字会举办“四有”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培训班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09-24 18:09:53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92122日,宿州市“四有”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培训班在上海滩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举办。来自全市10个“四有”标准示范社区红十字会专(兼)职工作人员、办事处(城镇)分管负责人及各县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30余人参加了培训。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徐淑敏、市民政局副局长杨厚文出席仪式并讲话。

结合深入开展的社会管理创新年活动,市政府提出在全市建设10个“四有”(有阵地、有队伍、有工作规范与制度、有投入保障机制)标准示范社区,这也是市政府2012年十件惠民实事之一。当前,10个“四有”社区正处在打基础、抓建设的起步阶段,市红十字会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服务民生、联系群众、促进和谐方面的优势和作用,主动将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融入到“四有”社区建设中,共同推进“四有”社区的建设。

培训班以PPT形式对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业务知识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内容及操作步骤进行重点讲解,在马号社区进行实地观摩和交流座谈,使参训人员熟悉和掌握社区红十字会工作开展方法,为下一步标准示范社区开展红十字服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常务副会长徐淑敏在开班仪式上指出,要充分认识到在“四有”标准示范社区开展红十字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正确认识和把握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努力当好助手,为社区建设提供服务支持。在今后一年时间内,市红十字会将投入30万元作为项目资金,分四个阶段开展建设培育工作。县区红十字会要派专人负责,按照每阶段工作计划,亲自参与、组织、指导社区开展活动;市、县(区)红十字会和民政部门按照工作任务和标准对阶段工作进行考核,年终进行评比和表彰。

徐淑敏希望各县区红十字会、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四有”社区建设大局,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统筹兼顾、协调互动,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好,让当地的困难群众真正受益,为“四个”宿州建设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