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第六位遗体捐献志愿者成功捐献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14 17:39:07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813中午,宿城骄阳似火,在埇桥区三八乡秦楼一处民房里,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志愿者以及社区居民举行了一场简单又庄重的遗体告别仪式,纪念患肝癌去世将遗体捐献的况成艳。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中心安医大接受站接受了况成艳的遗体,况成艳因此也成为我市遗体捐献第六人。

肝癌患者要求将遗体捐给医学事业

今年415日,50岁的况成艳在女儿和妻子的陪伴下来到市红十字会,要求填写遗体捐献志愿书。他说,自己是一名肝癌患者,唯一的心愿就是在去世后将遗体捐献用于医学研究,希望能够给更多的肝癌患者带来福音。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在感动之余,为他办理了相关手续。

723,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看望了病重的况成艳,更为感动的是,况成艳病重期间又让他80岁的老母亲也办理捐献手续。

811下午,市红十字会接到况成艳儿子的电话,说父亲去世了,根据当地风俗,遗体要在家里放3天,13日下午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可以去接受遗体。于是,市红十字会就与安医大接受站取得了联系,并在况成艳家里举办了这个庄重的遗体告别仪式。

家属尊重逝者意愿

“作为逝者的家属,我们虽然内心有许多不舍,但还是尊重他生前的意愿。这也是一件好事,希望能为医学事业做点贡献。”况成艳的妻子王秀芳说道,丈夫况成艳一直都有捐献遗体的想法,还亲自到位于马山公墓的宿州市遗体捐献志愿者纪念碑去看过。他生前常说,人离开这个世界后,什么也没有了,捐献遗体可以帮助更多的人,特别是自己有肝癌,如果能将遗体用于医学研究,为寻求这种疾病的治疗方法做点贡献,也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而且,捐献遗体后,自己的名字和照片还能放在遗体捐献者的纪念碑上,这是无上光荣的事情。在况成艳的一再要求下,家里人最终同意了他的捐献想法,并在他去世后按照其意愿与红十字会取得了联系。

此次捐献意义重大

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中心安医大接受站副站长付杰介绍,这是他们首次来宿州接受志愿者的遗体,志愿者家属和周围的乡亲都非常配合。“遗体捐献者去世后,其家属能够及时通知市红十字会,觉悟非常高,我们的接受工作进展也非常顺利。这对移风易俗、医学研究和推动我省遗体捐献事业的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天,宿州10多名遗体捐献志愿者也前来为况成艳送别,对况成艳及其家人的行为十分赞赏。“作为一名已经签订遗体捐献志愿书的志愿者,我此刻心情沉痛而充满敬意,志愿者的无私奉献对推动医学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希望更多的人能加入到遗体捐献这项伟大的事业中来。”志愿者李敬芹说。

截至目前,我市完备手续的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增至80人,6人实现捐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