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 ▏趣味解读民法典中的细节知识(三)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9 10:49:03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41. 《民法典》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而成年子女只能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42. 《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制度,30天的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再申请颁发离婚证。

43. 《民法典》第1079条新增了一种判离婚的情形: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而在《民诉法》中规定的磨合期是六个月,当事人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在6个月以内再度提起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民法典》实际上将磨合期延长至一年,并且要求这一年为分居的时长。

44. 《民法典》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增加了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也就是说这个“无过错方”可以是男的。而且《民法典》在第1091条中规定何为过错时,增加兜底条款“有其他重大过错”。

45. 以前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效力,只有公证遗嘱才能改变公证遗嘱,为了更好地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民法典》第1142条将公证遗嘱拉下神坛,规定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46. 《民法典》扩大了惩罚性赔偿的应用。不单要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要进行处罚,而且还要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只是罚了一两百万的话,对比企业收益,违法成本太低了。

47. 《民法典》规定如果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期限为5年以上,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登记之后它就不再是一个债权,而是具有物权效力的权利。

48. 不仅兄弟姐妹可以成为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基于代位继承制度,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这降低了无主财产出现的概率。 

49. 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也能通过行使“遗产酌给请求权”来分得财产,但是以前的法律规定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人需要满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条件才可分得适当的遗产,现在《民法典》取消了这一条件,扩大了请求权人的范围,这也降低了无主财产出现的概率。

50. 《民法典》第245条在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事由中增加"疫情防控”。

51. 《民法典》第196条规定,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也就是说不需要登记的动产物权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还是适用诉讼时效。

52.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而非住宅建设用地则另外一说。

53. 《民法典》第491条确立了新的合同成立方式。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通俗点就是网购时成功提交订单就成立合同了。

54. 《民法典》第512条确立了新的交付方式。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55. 1999年《合同法》规定了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待定,而民法典规定,在无权处分情况下订立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第三人能否取得所有权要看是否满足善意取得的条件,不能取得所有权则可以向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

56. 《民法典》第625条确定了出卖人的回收责任,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标的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以回收的,出卖人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标的物予以回收的义务。比如说电动车的电池,不及时回收就可能污染环境。

57. 以前的法律只是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现在《民法典》第277条增加多了一个部门:居民委员会。

58. 关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注意区分参与表决的面积人数要求以及最终同意的面积人数要求。现在是要求三分二参与,然后特殊事项要求参与的四分三同意,其余事项要求过半数同意。具体内容看《民法典》第278条。

59. 《民法典》第938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未记载在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内容,也可能是合同的一部分。

60. 《民法典》第965条是防止跳单行为的。如果甲乙双方利用了中介的信息或者服务,最终却绕过中介,私下签订合同,还是应当向中介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