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31 15:53:05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关于印发宿州市红十字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宿政办发[2010]61号)和《关于设立市红十字事业发展部的批复》(宿编[2014]4号)文件规定,市红十字会编制6名,内设机构主要分为办公室、赈济救护部、事业发展部三个科室。现有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6人,均为财政预算拨款供给人员。宿州市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红十字会法》规定,为开展救助工作进行募捐活动,做好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参加国内外的人道主义 救助工作。
   )开展人道领域里的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培训工作。
   )在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开展与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组织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宣传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进行遗体、器官捐献和中华骨髓库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登记工作。
   )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七)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参与艾滋病预防宣传培训活动。
   (八)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宿州市红十字会预算包括市红十字会本级预算,纳入市红十字会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宿州市红十字会本级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近年来,宿州市红十字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备灾、救灾工作。普及应急救护和常见疾病预防知识,开展初级现场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和人道主义救助工作。将人道救助工作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积极筹措资金,认真开展各类人道救助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优先纳入救助对象范围。宣传和推动无偿献血;开展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捐献工作,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工作。吸收会员、招募志愿者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通过建设网上志愿服务平台,组建各类行业性志愿服务队伍,为群众提供各种志愿服务如技能培训、家教、老人关怀、留守儿童教育、防火防盗防诈骗宣传等便民服务和延伸服务。在村级建立基层红十字组织,弘扬红十字精神,开展各种富有红十字特色的服务工作,逐步健全红十字基层服务网络。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市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市红十字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321.4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7年收入预算32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1.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三、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7年支出预算32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46万元,占90.6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30万元,占9.33%,主要用于红十字事业发展,捐赠工作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21.46万元。收入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1.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07万元,占95.52%;医疗卫生支出4.32万元,占1.34%;住房保障支出10.07万元,占3.13%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1.4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07万元,占95.52%;医疗卫生支出4.32万元,占1.34%;住房保障支出10.07万元,占3.13%。具体情况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支出307.07万元,比2016减少53.56万元,下降14.85%减少原因主要是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其中,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26.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金支出;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0.2万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障支出;“行政运行(红十字事业)”279.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7支出4.32万元,比2016减少0.11万元,下降2.48%减少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变动。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4.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017支出10.07万元,比2016年增加3.97万元,增长65.0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2017年度新增提租补贴。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8.45万元,提租补贴预算1.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1.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52万元、津贴补贴24.05万元奖金2.1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1.4万元伙食补助8.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00万元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58.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80万元、印刷费4.00万元、差旅费5.00万元、维修(护)费3.00万元、会议费6.00万元、培训费18.35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劳务费72.65万元、工会经费0.99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13.22万元、网络运行费1.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万元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4.57万元、住房公积金8.45万元、提租补贴1.62万元等。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9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2017年度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暂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5.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30条具体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11.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红十字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1.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市红十字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市红十字会共有车辆0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