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0 15:54:34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关于印发宿州市红十字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宿政办发[2010]61号)和《关于设立市红十字事业发展部的批复》(宿编[2014]4号)文件规定,市红十字会编制6名,内设机构主要分为办公室、赈济救护部、事业发展部三个科室。现有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6人,均为财政预算拨款供给人员。宿州市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红十字会法》规定,为开展救助工作进行募捐活动,做好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参加国内外的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二)开展人道领域里的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培训工作。
   (三)在省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开展与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组织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宣传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进行遗体、器官捐献和中华骨髓库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登记工作。
   (五)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七)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参与艾滋病预防宣传培训活动。
   (八)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市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宿州市红十字会本级邪恶级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市红十字会将继续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全面推进依法治会,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关爱人的生命与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开展备灾、救灾工作。普及应急救护和常见疾病预防知识,开展初级现场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严格执行“四统一”要求,完善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管理体系,按照省红十字会的标准和要求,规范化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中心在做好“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公益培训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就易发生突发事件的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开展宣传动员和知识普及,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将服务的触角前移,根据实际情况和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积极拓宽服务领域,拓展培训市场,同时建立起长效机制,促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良性发展。

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和人道主义救助工作。将人道救助工作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积极筹措资金,认真开展各类人道救助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优先纳入救助对象范围。要从关系组织生存与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筹资工作,不断改进和提升筹资工作水平,以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和形势。更新观念,开阔视野,积极主动学习先进的筹资理念和成功的筹资模式,不断创新筹资手段和方法。不断加强宣传和人道资源动员能力,努力开创红会筹资工作新局面。做好人道救助项目,配合党委政府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展现作为,持续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巩固和提升“天使”系列项目,建立完善救助项目库,争取让更多弱势群体得到帮助。

宣传和推动无偿献血;开展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捐献工作,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工作。吸收会员、招募志愿者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按照志愿服务制度化要求,规范招募注册、加强培训管理、健全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项目支持和队伍培养等各项制度,不断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要结合自身实际,培育打造一批思想上认同、行动上支持红十字事业的村社区、学校、医院等基层组织作为红十字志愿服务基地,规范化登记注册、培训管理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者,根据志愿服务队伍特点,按专业、分领域组建各级应急救援、社会救助与服务、“三献”志愿服务队,推动红十字志愿服务触角延伸更广、更有特色。采取品牌化宣传、平台式、项目化运作的方式不断加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志愿服务基地、志愿服务孵化基地建设,着力打造一批覆盖面广、带动力强、群众认可的志愿服务基地先进典型,不断打造志愿服务活动品牌。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市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市红十字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168.2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8年收入预算16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20万元。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8年支出预算16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21万元,占73.2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5万元,占26.7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红十字事业发展、捐赠工作、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应急救护培训中心体验馆日常维护经费支出。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8.21万元。收入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2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万元,占92.15%;医疗卫生支出4.78万元,占2.84%;住房保障支出8.43万元,占5.01% 。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8.2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万元,占92.15%;医疗卫生支出4.78万元,占2.84%;住房保障支出8.43万元,占5.01% 。具体情况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支出155万元,比2017年减少152.07万元,下降49.52%,减少原因主要是取消应急救护培训收费项目,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其中,“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11.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金支出;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0.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生育保障支出;“行政运行(红十字事业)”143.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支出4.78万元,比2017年增加0.46万元,增长10.65%,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变动。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3.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1.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支出8.43万元,比2017年减少1.64万元,下降16.29%,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6.63万元,“提租补贴”预算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2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03万元、津贴补贴23.99万元、奖金2.75万元、伙食补助费2.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0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2万元、住房公积金6.63万元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7.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万元、邮电费1.3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1.1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11.56万元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0.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8年国有资本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压缩招待费用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暂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30条具体要求压缩招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红十字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3.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红十字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市红十字会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 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1. 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 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9. 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补充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8.21万元,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3.25万元,减少47.6%,减少原因主要是应急救护培训费项目,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8年无批复绩效目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