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红十字会预算编制说明
一、宿州市红十字会基本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宿州市红十字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宿政办发[2010]61号)和《关于设立市红十字事业发展部的批复》(宿编[2014]4号)文件规定,市红十字会编制6名,内设机构主要分为办公室、赈济救护部、事业发展部三个科室。现有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6人,均为财政预算拨款供给人员。
二、主要工作
近年来,宿州市红十字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备灾、救灾工作。普及应急救护和常见疾病预防知识,开展初级现场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和人道主义救助工作。宣传和推动无偿献血;开展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捐献工作,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工作。吸收会员、招募志愿者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5年收入预算285.8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85.88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2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5年单位总支出285.88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265.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举办应急救培训及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经费支出;2、项目支出20万元。随着红十字事业的不断发展,工作范围逐步扩大。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四有”标准示范社区中创建示范社区红十字会,把红十字工作和美好乡村建设积极结合有效探索,在试点村建立基层红十字组织,弘扬红十字精神,开展各种富有红十字特色的服务工作,逐步健全红十字基层服务网络,不断开创基层红十字工作新局面。随着一系列的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人道主义工作的深入,让弱势群体切实感受到红十字的关爱和温暖。
四、2015年收入支出预算285.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0.5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提高,应急救护培训收入增加等因素造成。
五、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5.20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以及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餐费和住宿费,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按照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30条具体要求执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万元,比上年减少2.87万元,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其全部费用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用于开展项目、活动、应急救护培训、红十字工作调研以及日常公务等。
宿州市红十字会
2015.3.13
宿州市2015年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