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红十字会志愿者签定遗体捐献协议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08 18:05:56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灵璧县红十字会自成立以来,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己任,以服务社会为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红十字法和遗体捐献相关知识,一批爱心人士加入红十字支援服务队伍。

曹先生是灵璧一家私人企业的普通员工,在县红十字会“三救”、“三献”宣传活动中,对遗体器官捐献有了全方位的认识,并希望当自己生命终结,把器官捐献出去,让生命在另一个人身上延续,这样才能让自己的生命更有意义。曹先生在日常生活中就是一名热心人,看到身边的人遇到困难,自己总是第一个伸出援助之手,希望用自己的一份力量帮助别人走出困境。4月7日曹先生在多次说服父母的情况下,毅然来到县红十字会签订了遗体器官捐献协议。

遗体器官捐献:是指个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委托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个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灵璧县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各界弘扬曹先生这种“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号召更多的人参与到遗体及人体器官捐献活动中,奉献自己的爱心,传递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