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永良,现年58岁,是灵璧县化肥厂的一名下岗职工,居住在灵璧县汴水苑廉租房。妻子王典明,现年55岁,无业,一女儿,已出嫁到外地。
潘永良两年前查出肺癌晚期,随后癌细胞转移到脑、骨及全身,一直在蚌埠附属医院肿瘤科治疗。治疗期间,他想到了捐献遗体可能挽救其他患者的生命以及给医学研究带来进步,何尝不是一件好事。然自己愿意,这事儿还办不成,必须有家属签字。听到他这一想法,妻子和女儿强烈反对,但经过两个月的思想开导,妻子和女儿同意了。于是开始写申请,可当时病情恶化的速度很快,全身痛疼难忍,所填写的志愿捐献遗体(器官)申请登记表的字条都是歪歪斜斜的,是靠妻子扶着他的胳膊和手颤抖着写出来的。为节省时间,潘永良将申请表直接寄到安徽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中心安徽医科大学接受站。此后多次询问妻女是否收到捐赠证书,唯恐捐赠遗愿不能实现。当9月中旬亲眼见到省红十字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时才放下心来,并一再叮嘱家人,一定要将自己遗体捐献。
10月11日晚上九点十分,潘永良于灵璧县人民医院去世,家属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安徽省医科大学接受站,站里工作人员连夜从合肥赶来,在县医院举行了简单的遗体告别仪式。12日凌晨四点,在亲人的哭喊声中潘永良离开了所有爱他的亲人和朋友,实现了他生前的遗愿。
10月18日上午,灵璧县红十字会会长陈燕及志愿者,带着米、面、油、酸奶等慰问品来到潘永良家中,看望了潘永良妻子和女儿,对这一无私奉献的高尚行为表示红十字人的敬意和感谢。并了解家庭的生活情况,切实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
潘永良抛弃封建思想,在人生的最后一刻作出光荣选择,让面临死神的患者多一份重获新生机会,升华了生命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