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角膜)捐献捐献志愿报名登记,是公民表达个人捐献意愿的方式,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进行登记。遗体捐献是公民逝世以后,自愿、无偿将遗体捐献用于医学教育、医学科研的公益行为。如果您已征得家人的同意和配合,自愿在身后捐献遗体,请就近联系遗体(角膜)捐献接受站或所在地红十字会。
遗体(角膜)捐献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未成年和无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
3.生前有捐献意愿但未办理捐献登记的,可以由其直系亲属书面申请补办遗体(角膜)捐献登记手续;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烈性传染病患者和非正常死亡者的遗体不能捐献。
遗体捐献(角膜)程序
1.个人填写《志愿捐献遗体(角膜)登记表》,签署捐献遗嘱,并征得直系亲属同意并签字,附个人近照2张(1-2寸),送交或邮寄所在地红十字会或遗体(角膜)捐献接受站。
2.所在地红十字会收到上述资料后,转报遗体(角膜)捐献接受站,由遗体(角膜)捐献接受站办理相关登记、建档手续并颁发荣誉证书。
3.捐献志愿者一旦去世,其遗嘱执行人或亲属应尽快通知当地红十字会或遗体(角膜)捐献接受站,由接受站派车接收遗体(角膜)。
4.捐献者实现捐献后,其名字将被铭刻于淮北市福寿园纪念陵内的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上,受后人瞻仰、纪念。
(遗体(角膜)捐献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本人可随时撤销捐献遗嘱。)
宿州市遗体(角膜)捐献登记联系方式
宿州市红十字会:0557-3028908 18133210811 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主楼10楼1028室
遗体捐献:
负责机构:蚌埠医科大学遗体捐献接受站 联系人:俞鹏 电话:0552-3175285 13955202521
角膜捐献:
负责机构:合肥普瑞眼科医院(安徽省红十字会角膜库) 联系人:屈志国 电话:0551-65108033 15855109367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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