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红十字会2024年“温暖家庭箱”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2 17:16:35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且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三、商务要求”。

2.对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对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 2023 11 13 17:00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并寄送样品,手工书写的询价采购报价书将不被接受(法人授权书签字外)。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书面报价单请采用密封袋包装,我会采购小组将在 2023111409:00 统一拆封,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财政部《货物服务招标采购范本》中的“合同条款”、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由宿州市红十字会一次性付清。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宿州市红十字会温暖家庭箱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24万元计划采购温暖家庭箱800个其中单个家庭包含棉被、大米、食用油、日用包、塑料收纳箱(含标识),具体型号、规格,质量标准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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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应为持有有效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卫生和安全技术标准;使用无毒材料密封包装,符合包装、运输和贮存相关规定须提供相关货物质检报告。


三、商务要求

资质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从事生产或者经销该行业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相关资质证明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注意事项:报价包含包装印刷、税费、运输装卸等一切费用。

交货期与地点:

1.供货地址宿州市市区内指定地点。

2.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 2024年1月1日前交付采购单位验收验收后一次性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交付


四、其他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及时限:供应商应于 20231113 17: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州市红十字会并提供采购物品样品


五、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宿州市红十字会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主楼627室

   箱:szredcross@163.com

  孟凡敬18305578789张金龙,16655070614。

 

 


附件:

宿州市红十字会2024年度“温暖家庭箱”采购项目报价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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