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09 14:56:15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一、预算管理

1、财务室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统一编制市红十字会年度经费预算,经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2、单位如有大额支出,需提前向会领导提出申请,同意后,办公室通知财务室安排预算数。

3、预算执行和经费开支情况定期向会办公会报告并公开,接受市红十字会机关人员以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4、预算执行应增强大局意识,坚持厉行节约原则

二、支出管理

1、差旅费管理。出差应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差旅费报销,经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后,方予以报销。

2、会议培训费管理。承办部室要提前做出经费开支预算,报会领导审批。报销费用时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天数、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超出部分未履行申报手续的一般不予审批。

3、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室到办公室登记领取。需要购置或更新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按规定配置。

4、使用公务卡支出。在公务费用支出时,如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交通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严格按照公务卡使用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销管理

1、经费支出分管领导审批大额开支经党组会议研究后方可支出

2财务报销费用应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粘贴好原始单据和有关附件,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3、加强财务收支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

四、日常监督

办公室每半年要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1次,对不符合财务支出要求的票据进行及时的退回整改,确保资金支出规范有序,并及时向党组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形成长效机制。